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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通化市通化县政府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2019-08-22 23:14:24   地区:吉林   浏览:0

  (五)体检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需能够适应岗位条件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用人单位对拟安置人员进行审查。公安机关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进行核实。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公示无疑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聘用人员与通化县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通化县人社局备案。用人单位负责专职消防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对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者消防大队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报人社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和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续签或解聘手续。根据《吉林省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管理办法》(吉公办〔2016〕48号)文件规定,对拟聘用的消防员年满42周岁时,与个人解除劳动关系。

  五、待遇

  (一)工资待遇

  1.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专职消防员的薪金工资暂定为3000元(不包括五险),确定的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包含试用期间全封闭培训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

  2.用人单位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社会保险及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等由县财政承担。

  (二)其它待遇

  1.通化县消防大队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队员同等住宿、伙食、被装标准;

  2.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日常工作实行“工4休2”制度,驻队执勤4天休息2天,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一并进行,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3.报考人员须保持关注通化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因个人关注信息不及时导致贻误测试、考试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6.此公告由通化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信息发布平台:

  通化县政府网站(首页通知通告栏目):http://tonghuaxian.gov.cn/zwgk/tzgg/

  通化县电视台

  2.考务网站:

  通化县政府网站(首页通知通告栏目):http://tonghuaxian.gov.cn/zwgk/tzgg/

  3.政策咨询电话:

  0435-5226133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35-5222119通化县消防大队

  附件下载>>>

  《通化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体能测试考核标准》.doc

  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化县消防大队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