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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区属医院人员公告
2019-08-22 23:14:34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对于要求为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见附件2),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其他岗位(见附件1)均需参加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医类(含影像、放射、麻醉、口腔、公卫)、医技类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中医类、药类、护理类、会计财务类、信息类岗位:对应专业知识;

  其他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公布。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1.确定资格审查对象。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达不到该比例,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参加面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查,最终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如在审查期间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者,需按要求填写限期提交承诺书。

  (3)接受资格审查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技术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过程中有不通过资格审查或主动放弃资格者,可按同岗位考生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人员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免笔试人员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3.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免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由第三方命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分数,按60%计入总成绩(免笔试人员按100%),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对象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仅限个人首次体检费用,不含复检等费用)。

  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