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浙江省宁波南部商务区管委会编外招聘8人公告
2019-08-20 07:30:40   地区:浙江   浏览:0

面试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和不按规定时间内复审放弃资格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查。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及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和宁波南部商务区管委会网站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和宁波南部商务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者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5.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6.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有问题的随时终止应聘者的相关资格。

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89187453。

宁波南部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