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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人员简章
2019-08-18 23:39:12   地区:山东   浏览:0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等证书;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委托他人报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学校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A、C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B类岗位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C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综合考察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面试

  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面试时间:初定2019年9月6日-8日(具体详见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9月3日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结果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9月21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详见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告)。

  3.确定综合考察人选。A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B类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C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A、C类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A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C类岗位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综合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