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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泰安宁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5人简章
2019-08-17 07:30:45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8月21日11:00—8月25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后,于2019年8月23日12:00前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等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宁阳县长寿路265号,砂管局院内一楼)进行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8月21日11:00—8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站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陆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9月1日9:00—9月8日14:30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9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宁阳县长寿路265号,砂管局院内一楼)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残疾人报考应聘人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提供减免考务费相关证件资料的,可在网上报名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后,8月24日上午11:30前联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538-5620056),通过其他形式提供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审核。

报名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于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经设区的市级人社部门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除外)、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8月21日前取得。

(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也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

(3)限宁阳籍的需要提供户口簿。

(4)应聘面向“三支一扶”和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招聘岗位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役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还需提供其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残疾人还需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19年8月21日前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