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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公开招聘15人公告
2019-08-15 20:23:59   地区:河南   浏览: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因考核不合格或由于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将拟招聘人选在沈丘政府网站和县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核实,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首次就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全额供给;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沈丘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5105808

附件:沈丘县2019年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沈丘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