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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公开招聘15人公告
2019-08-15 20:23:59   地区:河南   浏览:0

农村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笔试考务费。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沈丘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岗位及人员调整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岗位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2019年8月25日8:00-18:00到老干部局三楼办公室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4日8:00至2019年9月7日9:30。期间登录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农村任职两年以上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19年8月25日8:00-18:00将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老干部局三楼办公室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沈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的比例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同一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拟面试考生本人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老干部局三楼办公室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同时交网上报名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时,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通知。采取全封闭方式进行。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