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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孜州招聘经济合作和电商物流服务中心人员公告
2019-08-12 17:26:06   地区:甘肃   浏览:0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有效期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住户口簿原件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填写《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派遣。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主管部门报到并到应聘单位工作。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审查的其他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要求不相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及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服务期限满五周年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流(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考核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进入甘孜州人事考试黑名单,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后续相关事项,均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适时进行公告,敬请关注。因应聘人员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他招聘政策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2835623。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22498。

  点击下载>>>

  甘孜州招聘经济合作和电商物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xls

  甘孜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