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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甘孜州招聘经济合作和电商物流服务中心人员公告
2019-08-12 17:26:06   地区:甘肃   浏览:0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5.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其他要求中规定的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需求信息表);

  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招聘及招聘结果的使用,由应聘人员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州、县招聘组负责组织实施。各招聘组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综合考核。

  需进行藏语水平测试的岗位,由各招聘组在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藏语水平测试,通过藏语水平测试的人员方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其他招聘岗位有要求进行测试的,按需求信息表其他要求进行。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招聘组组织实施,其中:

  1.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的招聘岗位,若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招聘名额5倍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若应聘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名额5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招聘岗位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由各招聘组确定具体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与人交往的技巧、沟通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四)拟聘用人员确定

  综合考核结束后,各招聘组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和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各招聘组成员在拟聘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签字确认后统一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表》(一式三份)相应栏目签章进行初步确认。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体检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聘组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发现有其他问题的,由各招聘组及州、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决定考察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