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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19-08-12 17:33:57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省公安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同意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给予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联系电话:0371-65882617(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监督电话:0371-65882078(省公安厅政治部)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附件:河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