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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19-08-12 17:33:57   地区:河南   浏览:0

4. 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2019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7:00期间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 www.zzrsks.com.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在核减岗位公告发布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进行。

1. 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25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2.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聘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未按期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应聘者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在同一面试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公安厅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要求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省公安厅的领导下由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省公安厅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