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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属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54人公告
2019-08-12 17:35:39   地区:福建   浏览:0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综合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报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经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后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不得在本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

2、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的理由并报区人社局同意。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其中普通卫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择期进行择岗。进行招聘的11家事业单位,其中区妇幼保健院为财政核拨单位,其余10家单位均为财政拨补单位。拟聘人选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我区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规培时间不计入服务期。

八、其他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或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由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自行承担。

5、福州卫生人才网是招聘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监督与咨询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由区人社局全程参与,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