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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亳州市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4人)
2019-08-08 18:26:02   地区:安徽   浏览:0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谯城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代码、准考证号码、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等内容,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九)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的函、《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审批表》、《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申请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人事代理人员及未取得“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等证书、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招考工作。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8—5516005(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502157(区纪委监委驻政办纪检组)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公开公正。对违反考试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亳州市谯城区2019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