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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19-08-08 18:27:19   地区:江西   浏览:0

  (六)政审考核

  体检、政审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新建区人民法院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进行上岗前培训,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八)培训

  对拟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680元。试用期满人均年薪4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年节福利及社保五险的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3.单位提供工作餐,出差补助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五、本岗位要求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未满服务期限辞职的,每人需缴纳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

  六、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0791-83730725、0791-83731030。

  本公告由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