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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潮州市湘桥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人)
2019-08-08 18:32:26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并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进行面试,笔试人数或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定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不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分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和有关要求

  (一)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领取介绍信,并在领取介绍信的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或报到后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视为弃聘;

  (二)被聘取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对象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周年,服务期满后方可申请调动。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

  (三)本次参加考试被录取者,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

  (四)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咨询、举报电话:0768-2209254(湘桥区委宣传部),0768-2389923(湘桥区财政局),0768-2209897(湘桥区审计局),0768-2208308(湘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68-2200038(湘桥区水务局),0768-2219932(湘桥区文化旅游体育局),0768-2228962(湘桥区民政局),0768-2398295(湘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0768-2100506(湘桥区人社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