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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性岗位招聘编外6人简章
2019-08-09 10:06:03   地区:江苏   浏览:0

五、管理和待遇

1.管理。经录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对招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终止劳动合同。

合同用工期间,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2.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常熟市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52895028。

七、本简章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2805956。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