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晋中平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1人)
2019-08-06 12:31:25   地区:山西   浏览:0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5.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达3:1时,该专门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将调剂到本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根据《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平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剂情况,将在平遥县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普通事业单位不低于60分,卫生事业单位不低于70分。(根据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76号>文件精神,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公开招聘条件的基础上,不笔试,通过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面试的合格分数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科目:

  普通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等。

  

  报名的考生务于2019年9月9日--9月10日在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平遥县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数和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遥县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位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提供)、任职资格证(岗位有相关资格要求的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与报名时一致的《平遥县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