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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民族研究所招聘公告
2019-08-06 12:32:14   地区:海南   浏览:0

  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符合者进入笔试环节。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职位的职数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考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为面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笔试通过人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对象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1.考试(含笔试、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答卷时间为120分钟,本次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登陆报名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考试计分办法

  笔试总分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最后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点。如预划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统一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最后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最后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点。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入围。考生的最终排名以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总分高低为序。

  4.考试安排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分别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列入考察的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人员对其进行考察。

  (七)讨论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讨论决定后,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聘用及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入编入职相关手续。待遇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对违反本招聘公告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898-65339696,0898-65340305 李老师0898-65373235 陈老师

  监督电话:0898-65359055

  附件:招聘岗位要求及职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