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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系统补充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简章
2019-08-07 11:09:49   地区:江苏   浏览:0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于苏州东吴人才热线网站(http://www.dwrc.com.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管理和待遇

  经录用的备案制卫技人员,其管理和待遇按《苏州市吴中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备案制卫技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5284225。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58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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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补充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2019年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补充招聘备案制卫技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苏州市吴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