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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茂名滨海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7名)
2019-08-07 11:09:58   地区:广东   浏览:0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http://www.mgs.gov.cn/jyhzl/rlsbj/)。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划定。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②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⑥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复印件;⑧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

  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茂名滨海新区”)。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错过打印面试通知书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卫生类岗位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