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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省承德兴隆事业单位招聘80人公告
2019-08-06 12:25:14   地区:河北   浏览:0

2、被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在兴隆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三年,期间本人不得申请向县外调动交流。

五、纪律与监督

1、兴隆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通力配合,群策群力,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稳步实施。

2、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具体工作人员要按相关规定,严格坚持程序和标准;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它事项

其它未尽事宜或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5052802 5052939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5日

附件:2019年乡镇招聘职位表.xls-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