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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第一批特聘岗位专干招考62人公告
2019-08-06 12:27:24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19年8月16日9:00至8月17日18:00。

2.报考人员可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录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相关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

1.客观题:考察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笔试总分的40%。

2.主观题:考察与招录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分值占笔试总分的60%。

 

(二)笔试时间

2019年8月18日 9:00—12:00。

(三)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仅在深圳市光明区设置考场,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可于2019年8月23日18:00后登陆“报考系统”(http://www.szkscp.com.cn)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划定。

六、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资格初审对象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产生。按照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D类。

A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且排名在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之内的考生。A类考生为资格初审对象。

B类:指笔试成绩合格,排名在招录岗位面试名额之外、招录人数5倍之内的考生。B类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员。

C类:指笔试成绩合格但排名在B类考生之后的考生。

D类:指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

C类、D类考生均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二)资格初审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1.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笔试成绩A类、B类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个人资格初审材料扫描件,不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资料的,视为放弃初审资格。

2.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于2019年8月23日18:00后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布。

(三)审核要求

各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资格初审阶段重点对照各招录岗位的报考条件审核相关考生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资格初审不通过且取消面试资格,由招录单位通知相关考生。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资格初审的递补规则

笔试成绩A类考生因资格初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初审而产生面试名额空缺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对应空缺数量从笔试成绩B类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其他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录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及录用审批为准。

七、面试

(一)面试对象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列为各招录岗位面试对象。

2.面试对象达不到该招录岗位面试名额(招录人数3倍)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该招录岗位招录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的,由招录单位决定是否相应削减该岗位招录人数。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于8月底或9月上旬,面试地点设在深圳市光明区,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布。

(三)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

1.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

3.面试成绩现场出分并提供给考生。面试结束当天17:00后可在“报考系统”(http://www.szkscp.com.cn)中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