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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西省抚州市、县公证机构面向社会招聘公证人员23人公告
2019-08-04 13:20:11   地区:江西   浏览:0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是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

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岗位未入闱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递补面试人员,将在网上公告,并随后进行资格审查。无人可递补时,应组织现有入闱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当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三)考试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折算为2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科目卷面分为:综合基础知识卷面分100分、申论知识卷面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2+面试成绩。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体检由市、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公告》规定执行,行业(职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医院向考生收取。

3.考核由市、县(区)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核定。

 

4.面试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县(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内管理。

四、其他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组织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加大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力度,认真履行好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职责,统筹协调好事业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和管理,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市级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94-8222130;市司法局咨询电话:0794-8222793;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监督电话:市人社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各县区政策咨询电话:临川区:0794-8423680;南城县:0794-7222223;黎川县:0794-7121901;南丰县:0794-3226133、3222609;崇仁县:13507940096;乐安县0794-6668355;宜黄县:0794-7610557;金溪县:0794-5259032;资溪县:0794-5792329;广昌县:0794-3617709;东乡区:0794-7097961。

附件:2019年抚州市县公证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司法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