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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崇左市江州区人民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9-07-29 18:36:17   地区:广西   浏览: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考核

  1.江州区卫生健康局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工作由江州区委组织部、卫健局、人社局、编办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考核领导小组核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2.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笔试加面试的总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七、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笔试加面试的总成绩(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卫健局、人社部门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3.体检由江州区卫健局、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八、聘用公示

  从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报江州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江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