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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韶关市红军长征粤北纪念馆招聘公告
2019-07-24 21:30:22   地区:广东   浏览:0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加笔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服务意识和技巧、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达到合格线的进入笔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面试和笔试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

  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以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名次。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有关事项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g.gov.cn/)以及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grh.gov.cn/)上公布。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获聘者需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安排,在应聘岗位服务至少五年以上。

  (二)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被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