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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6人公告
2019-07-24 21:43:20   地区:湖南   浏览:0

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三个月。试用期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本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8579

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734-8180418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92

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监察室0734-8720016

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0734-8720196

本方案由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x

衡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