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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190人公告
2019-07-22 20:13:01   地区:浙江   浏览:0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此外,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若报到证备注栏有签约单位的,视同“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或户籍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根据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部分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还应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满5年、考核合格和在服务岗位工作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均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公告公示栏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相关事项届时将会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公告公示栏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领取通知书时,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考察后不宜聘用(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公告公示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向招录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网络查询:杭州市萧山区政府网(http://www.xiaoshan.gov.cn)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