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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卫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聘事业人员45人公告
2019-07-19 20:05:29   地区:河南   浏览:0

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和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经卫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作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后实施。递补须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检。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按原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

此次选聘工作由卫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开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

(三)选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选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选聘范围,改变选聘程序或者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选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卫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卫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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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卫辉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