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至少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不足面试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确属我区紧缺急需人才,经青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核减的岗位可调整至其他岗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青山区政府信息网,青山人青山事、青山党员e家、青山人社、包头青山区教育局、健康青山人等微信平台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存有疑议,可拨打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72-3616802咨询。
(四)体检与考核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考核入围人员的综合素质。区人社局负责普通事业单位岗位入围人员的考核,区卫健委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入围人员的考核,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岗位入围人员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青山区政府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录用
公示期满,经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纪律和监督
区纪委监委负责人才引进全过程监督,招考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在招考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招考的,责任自负。
(三)未尽事宜,由包头市青山区委组织部、包头市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联系人:范姝敏联系电话:0472-3616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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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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