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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93人公告
2019-07-16 08:16:59   地区:浙江   浏览:0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五)公示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2.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在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一经录用后,在婺城区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4.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邀请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参与部分招聘环节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或金华人才网查询相关的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82368078),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019年婺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