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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青岛崂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招聘15人简章
2019-07-13 08:22:00   地区:山东   浏览:0

法官助理要服从工作分配,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为企业性质用工),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规定解除合同。

(三)工资待遇:应发工资48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费用)。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七、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考试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迟到不得入场。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时间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4.信息发布:有关招聘信息将在崂山区政务网发布。

5.报名及咨询电话:0532-88829733。

6.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代理招聘,提醒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附件:2019年公开招聘崂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