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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9-07-13 08:30:24   地区:安徽   浏览:0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卫健委审核、市人社局备案,在市妇计中心(保健院)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单位岗位情况、应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工作完成后,按规定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市相关部门备案。

  聘用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一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办理社会保险。

  五、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http://www.whfybj.com/)公告公示栏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市妇计中心(保健院)人事科:0553-3832306

  监督举报电话:市妇计中心(保健院)纪检监察室:0553-383230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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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芜湖市妇计中心(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019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诚信承诺书

  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