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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引进公告
2019-07-09 17:26:57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6、分配单位。根据人才自身专业、综合素质以及区属单位实际需求,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工作单位。

五、引进政策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2、引进人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人才在大同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考录、借调、选调等方式离开本区,否则按违约处理。

4、引进人才给予婚前食宿补助每月400元;职称评审中,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优先推荐晋升;对于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纳入科级后备干部管理。

六、引进有关说明

1、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报名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要与个人档案材料一致,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本次引进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4、本次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调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大庆市大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16589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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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庆市大同区人才引进报名表.xls

2、大庆市大同区引进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3、大庆市大同区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s.doc

大庆市大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