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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7-07 08:34:29   地区:湖北   浏览:0

  面试前在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http://cgzfw.hg.gov.cn/)发布面试公告,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着装要求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同时由市城管执法委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以利于考生知晓和准备。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当场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或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或技能操作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汽车驾驶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持有较高驾照的排名靠前。驾照相同的,取得汽车驾驶技师资格的排名靠前,均相同的,组织加试。

  综合管理人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面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市城管执法委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市城管执法委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委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市城管执法委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及备案。

  市城管执法委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审定后在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市城管执法委可根据需要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市城管执法委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人员岗位分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不服从组织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市城管执法委可根据需要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