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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7-07 08:34:29   地区:湖北   浏览:0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资格并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城管执法委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1)资格审查内容。

  ①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4日(计算到公告发布日期);

  ②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4日,本次招聘岗位要求实际从事汽车驾驶工作B照10年及以上,初次取得汽车驾驶证时间计算至2019年7月4日,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

  ③取得B照及以上驾照等相关证件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4日。

  (2)关于户籍的说明:考生户籍应为黄冈市区户籍或在市区暂住1年以上的人员,以户口簿或暂住证时间为准。

  (3)未曾发生过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的交通事故:考生报名时作出承诺,报名结束后由市城管执法委集中到交警部门查询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市城管执法委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之内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说明理由,作好记录。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未达到上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按程序报市人社局批准。

  资格初审合格、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在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http://cgzfw.hg.gov.cn/)公布。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另行通知)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城管执法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综合管理人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汽车驾驶员岗位考试采取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法律、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国情国力等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专业知识》以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主,重点测试城市管理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技能操作考试。重点考查驾驶员汽车驾驶基本操作技能。技能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按照笔试或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人数达到1:3未达到1:5的比例,则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技能操作考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按程序报市人社局批准。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应向市城管执法委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市城管执法委。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