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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滨州市事业单位选聘硕士博士399人公告
2019-07-03 09:49:54   地区:山东   浏览:0

(三)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选聘资格。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代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开展实地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考察过程中将对选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选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学校(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原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试评议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binzhou.gov.cn)、灯塔-滨州党建网站(http://www.bzzzb.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硕士研究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非初次就业的免除试用期。根据所学专业,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到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工作表现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安排担任七级管理岗位(正科级)、硕士研究生可安排担任八级管理岗位(副科级)。

(二)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对任职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调任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调任到公务员岗位任职。

本公告由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173016、3162289。

附件:1.《2019年滨州市事业单位选聘硕士博士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滨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

4.滨州市各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