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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宜兴市事业单位招聘187人公告
2019-07-03 09:51:31   地区:江苏   浏览:0

4、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以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专业要求”与之相符且“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但须同时符合报名条件中的相关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7月17日-19日。

(五)报名时,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与本公告一并公布的《2019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并按其中规定进行报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5、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通知其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

宜兴市人社局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会在网上公布。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

3、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相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英语六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村官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退役军人及三等功以上荣誉证明材料等);

4、非无锡市户籍但属无锡市生源的考生须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底册摘录证明);

5、其他注意事项:

(1)原非无锡市户籍的迁入无锡市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认证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六、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组成,各占总成绩50%。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程序、标准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