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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9-07-01 07:39:35   地区:广西   浏览:0

  (2)已发送报名邮件的考生,注意查收由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回复的确认考生报名成功的邮件,未收到回复邮件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进行电话确认。

  (3)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如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试与考核

  1.考试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电话通知)。

  2.考核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3)根据考核结果,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档案有造假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体检

  拟聘人员由我院组织统一到南宁市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五)确定人选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对象,根据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农垦信息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报自治区农垦局核准,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工作等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学院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3.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高技能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学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或挂钩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