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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招聘公告
2019-07-01 07:40:55   地区:浙江   浏览:0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8月28日9:00—8月3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作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55882658。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5303、8918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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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