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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38人公告
2019-06-28 11:30:05   地区:湖北   浏览:0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此次报名将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登记照(不能用手机拍摄或者抠图)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3)报考有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岗位,考试成绩合格暂未持证的,可凭网络系统打印的合格成绩单,经州以上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州直招聘主管部门和县市人社部门审验。

(4)凡是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都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4)报考专业性要求高、技能操作性强的岗位,可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试通过后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笔试报名。

(二)组织测试

网上报名结束后,州直各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将根据报名情况制定笔试、面试方案,并通过公告或者其他适当方式通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具体事宜。请考生关注州直有关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网站,或者直接与州直有关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

(四)体检

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要求需要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从进入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五)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党委(党组)对考生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研究决定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

(六)聘用资格备案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聘对象的资格审查负责,州人社部门将拟聘对象资格、成绩及面试考核情况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对其聘用资格予以备案。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一)有关事项说明

1.各岗位所设年龄统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计算,比如“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条件为专业类别的,请考生按报考岗位的联系电话,咨询个人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条件;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专业类别。

3.“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累计满1周年(或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9年8月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据实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样本)》见附件2)。

4.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19年8月1日前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8月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网上初审、现场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备案、聘用、上编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参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