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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事业单位招聘109人公告
2019-06-25 22:52:16   地区:安徽   浏览:0

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含加分)÷1.2×0.6+面试成绩×0.4,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专业技术岗位

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和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试讲,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试讲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试讲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报考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最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加分)÷1.2×0.6+试讲成绩×0.4,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0.6+试讲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再进行面试,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

1.报考管理岗位和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确定体检对象。

2.报考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3.报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4.递补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上述办法处理。

体检由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报考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和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