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9年廊坊文安县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2019-06-21 17:10:02   地区:河北   浏览:0

  四、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同时,劳务派遣公司与县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劳务派遣委托协议,并履行派遣义务。

  2、劳务派遣公司与合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其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3、首次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三年内被聘用人员不能违约,如违约须缴纳违约金。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合同教师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学校、劳务派遣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统一使用合同教师,所聘用人员全部分配到乡镇小学任教,所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

  5、聘用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适合继续从事教师工作或者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违反相关工作纪律的,县教育和体育局有权向劳务派遣公司退工。

  6、合同教师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300元,同时享受与公办教师相同的乡镇补贴。聘用期内遵守聘用管理制度,经考核合格的合同教师,正式聘用每满一年上调一次工资,上调标准为每月增加100元。达到退休年龄聘用合同终止。

  五、信息发布

  1、本次招聘活动的各类通知或公示内容均由文安政府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不再逐一通知各位考生,请及时上网查询。

  六、以上内容由县公开招聘小学合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6-5231758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16-5285552

  监督电话:0316-5231805

  附件下载>>>

  附件一:《文安县公开招聘乡镇小学合同教师岗位分配表》

  附件二:《2019年文安县招聘合同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文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