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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省延寿县所属党群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9-06-20 09:12:5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凡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1:3比例依次进行递补。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由延寿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等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延寿县委组织部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取消。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此次招聘工作由延寿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3028655。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进入拟聘用的人员,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本公告由延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2019年黑龙江省延寿县所属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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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寿县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