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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绍兴上虞区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9-06-20 09:21:23   地区:浙江   浏览:0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属不宜聘用情况,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已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务必在考察后30个自然日内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公示后,空缺岗位将不再递补。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四、其他规定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各招聘岗位报考所需资格条件及专业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一),本公告由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191179、81227210。

附件下载>>>

1.2019年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需求表.xlsx

2.绍兴市上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