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9年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85人简章
2019-06-20 09:22:39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或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396721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396729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396729

监督电话:0535-6396773

报名网站:

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网站(http://www.yeda.gov.cn/)

》》》点击下载附件1-5

附件1:2019年烟台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教育类G).xls

附件2:2019年烟台开发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doc

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docx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