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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2019-06-20 09:28:57   地区:安徽   浏览:0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区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录用审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按照《中共黄山区委 黄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山区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意见(试行)>》(黄发〔2016〕81号)文件精神和市区人才储备金政策,兑现相关补贴和待遇。通过本次公开招聘的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的黄山区籍以外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优先保障承租人才公租房。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区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本《公告》由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区人才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区人才办公室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9-8537121(区人社局);0559-8500091(区人才办)

监督电话:0559-8500252(区纪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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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度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员岗位表.xls

2、事业单位招聘各学历层次专业参考目录.rar

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区人才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