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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2019-06-17 09:45:22   地区:山东   浏览:0

  5、报考岗位1、3、5、10、11、12、13、15的考生,需携带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注明考生所学专业方向。

  6、报考岗位17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

  7、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1套用以备案;

  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进行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试

  初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计划岗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及医学相关知识。面试评委由外请专家组成,面试人数按笔试实有人数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技能操作考试,根据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进行排序。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成立考察小组,采取面谈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专业能力进行进一步考察;如有必要,采取到专业科室试工的方式,由科室核心小组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卫计委审核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在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eryuan.net/)、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lcwjw.gov.cn)和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aocheng.gov.cn)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由市人社局发放《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根据报考岗位,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医院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