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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烟台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6人)
2019-06-17 09:46:16   地区:山东   浏览:0

  面试结束后(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在笔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并以笔试加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或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规定,自2018年起,新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本次招聘单位中,招远市技工学校在此之列。选择招远市技工学校的受聘人员,其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