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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惠州惠东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务人员招聘公告
2019-06-14 00:26:55   地区:广东   浏览:0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笔试成绩加10分。考生报名时应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报考,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时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8、考生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自参加工作之日算起至报名截止日为止,提供《劳动合同书》、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辅证资料。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核发准考证

  1、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试

  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试者进行卫生类通用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报考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布前主动提出,可从该职位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卫生基础知识的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另行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