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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宜昌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6-10 10:00:31   地区:湖北   浏览:0

  2.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但前提是递补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85分及以上。

  4.体检、考察地点由宜昌市农业农村局或所属事业单位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拟聘人员综合情况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拟聘人员情况及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和进编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执行。

  2.人才引进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364;举报电话:0717-6777809;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5日

  附件1-宜昌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职数表.xlsx

  附件2-2019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doc